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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峰同志解读《郯城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您好!请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是什么?

陈峰: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优先保障新就业、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内部员工居住问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人才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县政府网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陈峰: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两类,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占比不低于70%。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县政府网站:请问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陈峰: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同为住房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性质不同,公租房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保障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普惠型公共服务,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二是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主要针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有收入门槛等条件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存在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门槛,帮助他们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三是实施主体和方式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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