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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殷切希望。2021年4月,教育部函复支持山东省开展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要求山东省为全国振兴乡村教育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2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2023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近日,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郯城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县乡村教育改革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

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教育部批复支持山东省开展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立足我县乡村教育现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起草,先后征求20个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完成《实施方案》修订工作。

三、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乡村教育先行区,持续深化推进我县乡村教育改革发展,到2027年,学校教学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为振兴乡村教育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四、重点工作

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提出12项主要任务。办学条件方面,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支持村公办幼儿园标准化改造、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教师资源方面,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教育品牌方面,鼓励乡村教育改革创新,实施乡村学校美育体育“一校一品”行动计划,一定数量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儿童权益方面,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更加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组织保障方面建立专门工作推进机制,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明确重点工作的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并将乡村教育振兴作为对全县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下一步,《实施方案》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立足郯城县乡村教育现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改善教育条件,提升教学能力,乡村教育环境,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广大青少年成长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成长氛围。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54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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