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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郯城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郯城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全县教育工作难点,就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发展提出了12项重点改革任务,为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贡献郯城力量。

《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县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教育独具特色,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方案》明确了十二项主要任务,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选强培优乡村校长、优化配置乡村教师资源、着力建强乡村教师队伍、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品质、打造乡村教育特色品牌、提升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水平、保障乡村特殊儿童权益等。

《方案》要求,郯城县将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加大乡村幼儿园的标准化改造提升力度,2023—2027年每年重点支持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实施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郯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郝慧敏)

报道链接:https://iapp.tanchengtv.com/share/b3Nwcy04My0zMDM2MjA2Ng.html?cversion=2.0.0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54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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