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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徐希武同志解读《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实施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您好!请问实施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有何意义?

徐希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群众能力,全力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请问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设计的范围有哪些?

徐希武:市级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24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同时,对前期已下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执业药师注册等1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梳理了10项行政许可关联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请问行政权力事项将在什么时间调整完毕?

徐希武: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承接市级部门转交的开展审批服务所需材料,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衔接、承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8月29日前将调整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2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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