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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康健同志解读《郯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您好!请问《郯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关于一般辐射事故具体有哪些应急措施?

陈康健: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由县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负责启动Ⅳ级响应,并转为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原因、现场处理情况汇报,并及时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县政府网站:请问关于应急响应方面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陈康健: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其中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启动Ⅰ级响应,发生重大辐射事故时启动Ⅱ级响应,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启动Ⅲ级响应,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关于信息报告以及先期处置方面,辐射工作单位发生辐射事故或判断可能引发辐射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同时立即向县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必要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县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现场,并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

县政府网站:请问Ⅳ级响应具体包括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陈康健:一是指挥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组织实施应急监测和处置。二是派出相关应急救援、监测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三是及时向县政府、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辐射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等情况;各相关组成部门保持与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四是结合我县实际,调集相关应急力量,在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县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情况,准备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必要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申请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为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县政府网站:请问关于信息监控、预防预警工作有哪些内容?

陈康健:关于信息监控方面,我们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利用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等方式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Ⅰ、Ⅱ、Ⅲ类放射源信息和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以及发生在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辐射影响的事故信息。关于预防预警方面,我们会根据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当事故风险解除时,相关部门会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县政府网站:请问关于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方面有哪些内容?

陈康健:关于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我们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辐射事故发生后,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同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政府网站:请问应急终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陈康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一是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者释放已经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二是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三是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保持的必要。应急状态终止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放射性巡测、采样和事故影响的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者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县政府网站:请问对于人员安全防护方面有没有相应措施?

陈康健:有。对于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我们会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严格执行辐射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程序。对于可能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县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紧急避险场所,同时根据我县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54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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