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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中医药发展振兴行动方案》

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郯城县中医药发展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发〔2024〕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2019年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成立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副组长的促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前所未有,特别是新冠病毒期间,中医药的独特疗法发挥重要作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迎来新机遇。

二、亟待解决问题

与此同时,中医药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中医药基础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二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基层中医药人才匮乏。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结合我县实际,召开全县中医药大会,部署全县中医药发展重点工作,促进全县中医药振兴发展。

三、制定依据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67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郯城县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属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发展目标

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十四五”中医药规划重要抓手,计划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大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推进,中医药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任务及内容

根据《行动方案》,实施四大行动,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形成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为一体的中医药发展格局。

一是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进度,加强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县中医医院发挥好县域龙头作用,县妇幼保健院作为首批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做好中西医综合发展。加快建设精品国医堂和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每家精品国医堂开设中医药特色专病专科,打造基层特色品牌。

二是中医药产业突破行动。规范种植中药材,持续巩固郯城银杏种植面积,打造中药材种植基地,扩大本地其他中药材种植面积,形成规模,打造郯城中药材特色品牌。加快引进中药材加工企业,推动中医药+文旅融合发展。

三是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行动。强化基层人才培养,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积极申报沂蒙中医优才项目,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名中医基层工作站和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实行传帮带,搭建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

四是中医药文化弘扬行动。挖掘整理县域中医药特色疗法、古方古术,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建设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举办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文化健康夜市等活动,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氛围。

五、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39-2722178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572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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