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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部署要求,推进“一件事”服务场景集约化、便利化、高效化,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郯城县以7个“一件事”为样本,以点带面带动国家、省、市级一件事逐步有序推进。

二、起草过程

国发〔2024〕3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行动方案》起草单位,对照国家和省、市方案要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对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了《行动方案》初稿,广泛征求有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完成了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工作,由郯城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三、与上级文件差异

《行动方案》与上级文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体任务差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文件包含了全部第一批一件事内容。并分配给了郯城县7个一件事专属任务,要求郯城县作为示范县区重点打造。

(二)任务措施差异。郯城县将需要完成的7个“一件事”,逐项制定了落实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7个“一件事”应用场景,从优化提升路径,拓展事项范围,优化办理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等方面进行迭代更新。

(三)工作要求差异。郯城县对“一件事”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以及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职责分工。建立了办理进度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和联动机制,落实好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协同监管等,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跑多次、找多人、填多表以及审批材料多、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

四、文件核心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任务措施、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主要在依法依规、便利高效、契合实际的基本原则下,深入落实《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文件要求,认真谋划实施郯城县负责的农机、健身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肥料生产、休闲农庄、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手续、施工许可等7个“一件事”任务,通过整合窗口、设置专区等方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一件事”涉及全过程的申报材料,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跨部门流转”的方式,变“群众跑”为“我们跑”,依托“爱山东”等数字化信息平台,变“人力跑”为“数字跑”,一次性办结“一件事”包含的所有许可、备案手续,真正实现企业群众“进一个窗口、上一张网、办成一揽子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重要工作节点

7月上旬各事项牵头单位完成方案制定发布,7月底前推动措施落实到位。8月-11月对成熟完善的“一件事”改革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郯城”经验;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堵点难题及时协调解决,实现提升。

六、办事案例

用林用地一件事案例

项目名称:郯城县2024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

用林:于2024年6月7日申请,占用郯城街道东城社区集体林地2.4084公顷,资料初审合格后,我局踏勘科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县自规局相关科室开展联合踏勘,6月11日现场踏勘完成,于6月12日-18日在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次全面审查资料,与自规局资料整合组卷;

用地:自规局审查用地资料,将林地资料和用地资料电子版通过山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上报市级审核审批,在山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上传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需上传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勘验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公示材料、县级及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林地其他材料;林地相关材料由市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科李荣、市行政审批局涉农事务科杨萍审查;林地于7月11日缴费完成并取得允许使用林地的批复,用地正在审核审查中。

用林用地一件事由原来两个单位两个系统账号分别上传材料,有的还是重复上传比如: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现在整合组卷后,全部资料一个账号上传,上报后上级部门依据权限分别审核审批,能够直观明了的看到整个材料的完整度还有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63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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