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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解读《郯城县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通过实施发展“翅膀工程”的重要决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快汇集科技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扎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真正为全县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翅膀。通过制定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支持科技创新的17条政策措施,以此巩固科技创新成果,激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创新活力,在全县再次掀起科技创新热潮。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围绕6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从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加快企业数智改造、加大科技招商等四个方面着手,加快构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步伐,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发展力。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二是加强科创平台建设。从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双创孵化载体两个方面着手,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园区及其他创新主体加强协同,加快推进“1213”实验室体系、产业共性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孵化载体等平台及沂蒙新质产业园等科创园区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依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市级新建研发机构,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年不超过50家。

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常态化捕捉发布科技成果、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三项措施,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力争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15家左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300项以上。认定为市级中试示范基地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增省级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按照年度销售额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省级同类补贴的不重复奖励。

四是推动校地企深度合作。通过推进“百校千企”合作对接、加大高层次人才联合引育、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等措施,不断深化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加快汇集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服务我市产业创新发展。全年产学研合作高校院所达到100家以上;新认定市级飞地10家左右,分别给予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最高200万元、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

五是强化科技金融赋能。针对临沂实际,重点围绕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国投引领的科创基金矩阵,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推进科技支行建设,开发“成果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形成“政银担投”相结合的支持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六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督导评估和激励等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市委科技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统筹规划和系统布局发展“翅膀工程”,形成部门协同、产业专班互通、市县联动的“大科技”工作格局。

解读《郯城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持续抓好“28条措施”落实的基础上,紧扣企业所需、发展所盼,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厚植营商沃土,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又出台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第二批)》,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

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在持续抓好“28条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我市又出台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为切实抓好《若干措施(第二批)》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具体落实措施更符合县区实际,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各责任单位,在市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并广泛征求相关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郯城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2024年8月7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郯城县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郯政办字〔2024〕28号),《郯城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作为其中一项政策措施印发实施。

三、重点内容

主要包括优化政务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维护有序市场、加强法治建设4个方面11条。

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针对服务效能不高、政策知晓率偏低、资金兑付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入企”“提高惠企资金使用效益”3条措施,让企业有感受得实惠。强化要素保障方面,针对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等问题,提出了“拓宽人才引进渠道”“1条措施,着力破除要素制约瓶颈。比如,利用“事业编制”“院校编制”“国企员额”为民营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维护有序市场方面,针对涉企违规收费、中介机构管理混乱、中小企业用工纠纷多等现象,提出了“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规范涉企中介机构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条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加强法治建设方面,针对执法乱象多、拖欠账款、立案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提升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深化护航攻坚行动”4条保障措施,为企业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66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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