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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0月23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重污染天气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必要举措。日前,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我县发布的原应急预案已经与新形势下全省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要求不相符,因此,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后,我县制定出台了《郯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主要针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方面进行完善,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二、预警预报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预警发布

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原则上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我县按照市级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

(三)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预警等级调整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一致。我县按照市级发布的预警解除、调整等信息相应解除、调整我县预警级别。

1.预警降级与解除。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时,应降低预警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并提前发布信息。

2.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按一次重污染天气从高等级应对。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前,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发生变化,与预警信息不符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取消预警。预警响应后,当空气质量预测结果或监测数据达到更高预警等级时,应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升级应急响应措施。

三、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实施分级响应措施,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应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方面,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倡议性污染减排方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强制性污染减排方面,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方面,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议性污染减排方面,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运营频次和运营时间。强制性减排方面,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

(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同时按照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指令,可在城市重点区域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劝返分流高排放车辆。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66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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