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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郯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郯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年3月8日经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的实施,提升了人居环境品质,使老旧小区居民实现由“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转变。

一、出台背景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20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2020年7月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改造经验在《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字〔2021〕29号)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

《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

三、起草、论证过程

本《方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依据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起草,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修改,2024年3月8日经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关键内容解读

《郯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主要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改造内容、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2024年我县共改造29个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小区外部配套设施和小区内业主的私有部分不在改造范围内。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拆违拆临、建筑物修缮、楼体外部墙面粉刷、道路、雨污分流、弱电“飞线”整治、安防、消防、绿化、照明等非专营设施改造以及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电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车棚、健身器材安装、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及智慧社区等。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要求“各地应督促引导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今年的专营设施改造由专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文件新增内容

在深入学习《关于印发潍坊市等老旧小区改造有关经验做法的通知》、总结我县历年来旧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郯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4年的实施方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提升有了新的想法,例如小区内弱电“飞线”整治及“智慧社区”打造有了新的改造措施。改造后实现“弱电”线路共沟共管共箱,彻底解决楼体“飞线”痼疾,新增门禁、监控技防设备,保障居民安全。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57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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