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保险处
机关保险
机关保险工作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②编制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缴计划。③责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支付及运营业务。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发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⑤承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等工作。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理论研究,探讨运营规律,测算缴纳比例,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发展战略与对策建议及软件设计和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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