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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郯城县基层教育事权、财权和人权“三权”不统一,乡镇政府只负责财政投入。根据本乡镇2020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义务教育领域标准指引中的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等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负责,我单位未涉及。因此,未编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