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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评审结果的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0-00001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公开日期 ] 2020-08-26 [ 有  效  性 ]

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选拔等程序,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我县徐加峰同志成功入选。

徐加峰,男,1976年1月出生,郯城县红花镇人,现任郯城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8月26日—9月1日(5个工作日)

工作日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人及电话:郑庆云 265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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