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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寻人!排查追踪我县一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04 [ 公开日期 ] 2021-01-04 [ 有  效  性 ]

2021年1月3日,我县收到兰山区《关于北京确诊病例接触的零配件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相关人员开展的告知函》,涉及我县密接人员王某。

紧急寻人!

王某在郯城县的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12月22日,10:00至10:43在尚城嘉苑过桥米线店就餐;11:20左右步行到郯城商业街,先后进入九平道、阿迪、耐克、361度、老凤祥店,13:43到阿迪店购物,后到老凤祥二店取东西,14:12到博士奶茶店购买奶茶,14:16到于记卷饼店购买卷饼,14:19到附近石锅拌饭店内就餐,14:45到361度店内买羽绒服,15点左右返回家中;17:30左右到郯城三小南校区接儿子放学,17:38到郯城三小南校区智虹图文广告部购买软尺;19:30左右到向阳小学北200米东小城堡买汉堡,当时店内顾客10人左右。

2020年12月31日17:00后到郯城锐翼教育机构二楼参加儿子辅导班晚会,晚会结束后返回家中。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疾控中心已追踪到部分相关人员,并按要求进行了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如有与王某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主动向县疾控中心申报,做好个人防护,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特别在接收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包裹和货物时,应使用75%酒精对内外包装和物品擦拭消毒后再使用,切实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如有发热、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联系电话:2101012

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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