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4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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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03 | [ 公开日期 ] | 2021-09-03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数发〔2021〕6号)、《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县大数据中心联系电话:6221912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6107610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