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专项信息 >> 公示公告 >> 正文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事宜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5-00002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25〕7号),现就2025年度郯城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郯城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且经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不予补贴。

※温馨提醒:

请2025年度首次打算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贴者,务必缴纳社保费用之前到常住地、户籍地或参保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二、受理时限、地点、咨询电话

(一)受理时限:

本年度集中受理时间自10月20日至10月31日、12月1日至12月12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材料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理地点:

1.线下窗口受理: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131号窗口(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51号)。

2.线上网站受理:申请人应是近两年内申请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已缴纳本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沂市人社局网站申报,经网上审核后受理。

线上申报受理指南: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模块,进入个人服务栏--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选择“临沂市”--办理区划选择“郯城县”--录入补贴起止月份--点击“计算金额”--提交。线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及时到服务窗口填报诚信承诺材料。

(三)咨询电话:6221600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临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二)申请者应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参保,并足额缴纳了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就业类型界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的就业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财务负责人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

新业态就业人员主要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人员。不包括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四、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以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为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2.已享受过单位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限,应将已享受过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上述期限。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财社〔2025〕7号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2025年度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00元/人.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50元/人.月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条件的,据实填写《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信息汇总并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申报材料

“4050”人员提供《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其余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除上述材料,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相关材料;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温馨提醒:个人通过税务系统缴费后,一般3-5个工作日可打印出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前来申报补贴。

七、责任追究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附件【附件1.郯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