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2_H/2017-0531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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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5-31 | [ 公开日期 ] | 2017-05-31 | [ 有 效 性 ] |
1.根据《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214号)、《临沂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7〕41号)和《郯城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郯政办字〔2017〕2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郯城县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2.为方便社会监督,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提出对某项随机抽查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反映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提出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建议。电子邮箱:tcxsgb@126.com,电话:18854934563。
3.《清单》公布后,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公布的事项开展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向县职能办提出随机抽查事项的调整意见,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郯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