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24 | [ 公开日期 ] | 2016-03-24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净水剂及2000吨铜铁合金回收铜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1874.55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总建筑面积约83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剂生产线6条和铜铁回收铜生产线2条及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净水剂12万吨和年处理铜铁合金20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4000万元,年利润4436万元,同时还可解决90人的就业问题。
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符合《石化和化工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建设的项目。
(二)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情况及环境风险
1、施工期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施工期污染主要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采取洒水抑尘等防治施工粉尘;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等以上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①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酸性不凝气、酸性废气、投料粉尘、清洗废气、干燥粉尘、研磨包装粉尘、罐区废气以及装置区废气等。
拟建项目产生的酸性不凝气、聚合氯化铁生产工序挥发的酸性废气、聚合硫酸铁生产工序挥发的酸性废气、聚合氯化铝生产工序挥发的酸性废气由废气管道送至1台酸雾吸收塔(净化效率90%),经处理后引入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聚合氯化铝生产工序产生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送酸雾吸收塔(粉尘去除效率60%,HCl净化效率90%)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外排废气中盐酸雾、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8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外排。研磨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1996-2011)表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清洗废气、酸性废气、未收集的投料粉尘、罐区废气以及装置区废气,经预测,无组织废气中盐酸雾和硫酸雾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1996-2011)表3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②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排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软水制备废水用于酸雾净化塔用水、真空泵用水以及聚丙烯酰胺用水,酸雾净化塔排水和真空泵排水用于聚丙烯酰胺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排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A等级标准要求,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汇入墨河。
③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工程噪声源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离心机、反应釜搅拌器、冷冻机、真空机组、造粒机、振动流化床、磨粉机、包装机、物料泵、循环泵、冷却塔、各类风机和泵类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100dB(A),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9)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产生、处置情况
拟建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酸过滤杂质、废离子交换树脂、清洗不溶物、过滤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其中,过滤杂质、非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清洗不溶物外卖刀具厂,过滤滤渣外卖制砖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罐区属于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本)关于敏感区的定义,本项目位于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规划为工业用地,不属于敏感区,因此确定拟建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
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净水剂及2000吨铜铁合金回收铜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既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的十日内到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淇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开峰 联系电话:18865393888
联系地址: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编:276001
联系人:韩巍 联系电话:0539-7206337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