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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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6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6 | [ 有 效 性 ]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于近期举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名额分配情况
1、听证会参加人共17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4名。
2、旁听人:3名。
二、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如果规定时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采取公开抽签、随机选取办法;如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委托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由县物价局直接邀请和聘请。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20日前到郯城县物价局报名。
地址:人民路26号 联系电话: 6113745
郯城县物价局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