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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1171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2-09 [ 公开日期 ] 2015-02-09 [ 有  效  性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  建
 4.建设规模及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19818.33万元,占地面积66667m2;分两期建设2台40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7.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以BOT方式运营,设计运营年限30年;年处理垃圾量为29.2万t/a,年发电量1.12亿度。
 5.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厂址位于郯城县胜利镇S232省道与S352省道交汇处西500米,胜利村与前房庄地界内,S352省道北侧,距胜利镇政府驻地约900m;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4°41'6"、东经118°14'23"附近。
 6.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焚烧锅炉及辅机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系统,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  磊
 电话:135629963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大学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联系人:张继刚
 联系电话:15315562221
 E-mail:sduzgm@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找出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预测拟建工程施工期和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郯城县特别是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大学)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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