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9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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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12-26 | [ 公开日期 ] | 2014-12-26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郯城县污泥处置工程
2.建设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
3.项目性质:新 建
4.建设规模及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3701.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153万元,郯城县水务公司自筹1548.97万元,单位直接处理成本为120元/t污泥;规划新建1座日处理污泥100t/d(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厂。
5.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厂址位于郯城县金湖村南400m处、郯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具体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8°19'48",北纬34°35'42"附近。
6.主要建设内容:污泥接受及预处理系统、喷雾干化系统、回转窑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热通风系统、灰渣收集系统、湿污泥除臭系统、煤品储存及公用工程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
联系人:廖忠丽
电话:152659535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临沂市北城区环保科研监测大厦14F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9-720533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找出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预测拟建工程施工期和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郯城县特别是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郯城县水务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