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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1-15_C/2016-1228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 公开日期 ] 2016-12-28 [ 有  效  性 ]

各有关单位:

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专业评审组初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从全县申报推荐的全部人选中,评选出2016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7名。根据《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郯政办发[2009]54号)和《关于选拔2016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通知》(郯人社发[2016]28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16年12月28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郯城县人社局网站和专家所在单位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2017年1月7日前结束)。所在单位可以采取张贴公示公告或登载内部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公告、本通知和考察人选的《推荐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公示期间,如对考察人选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考察组、单位人事科(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县人社局反映。

二、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民主测评,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廉政情况、业绩和成果等。同时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业绩和成果的证书、实物等。

三、要求。有关部门和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协助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核查有关情况。公示结束后,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写出公示情况报告交考察组。

县人社局公示期限: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7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接访地点: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9—6107409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1:关于2016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的公示公告(式样)

附件2:2016年度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名单

附件3:推荐郯城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考察公示公告(式样).doc
附件【2016推荐评审突贡专家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推荐一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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