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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布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项目的说明
[ 索  引  号 ] tcxzf-02_H/2016-1226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8-29 [ 公开日期 ] 2016-08-29 [ 有  效  性 ]

    1.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6〕10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10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6〕10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16 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列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1项;2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郯城县县直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现予以公开。
  2.为方便社会监督,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提出对某项权力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反映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提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建议。电子邮箱: tcxsgb@126.com,电话:18854934563。
  3.此次公布的事项目录清单不是对现有权力事项予以固化,行政权力清单事项也将根据法律法规、机构改革等情形做出相应修改,县审改办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管理。
             郯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8月 29日
 
  
附件【附件1:2016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项目目录.xls
附件【附件2《郯城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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