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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红色廉政文化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11707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5-18 [ 公开日期 ] 2015-05-18 [ 有  效  性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纪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山东红色廉政文化主题征文活动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建党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党组织在领导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历程中,党政军机关制定反对贪污腐化制度规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史实,深入挖掘整理其廉政思想和廉洁价值理念,面向全省征集一批优秀理论研究、随笔感悟和廉政故事等文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征文主要采取研究性论文、纪实性廉政故事、感悟性随笔散文等形式。研究性论文要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注释要规范。
  二、活动安排
  (一)4月中下旬至7月底,为作品征集阶段。各单位征集的作品,每月由县纪委汇总,经县委党史研究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市纪委宣传部。所有作品经市委党史研究室审核把关后,由市纪委宣传部报省纪委审核。审核通过的稿件,于次月初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刊发,请广大网友投票评选,以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
  (二)8月上旬,为作品评选阶段。根据网友网上投票情况,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三)9月,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获奖征文名单,对获奖作者进行奖励,优秀作品将视情况结集出版。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投稿方式
  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的作品征集汇总,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于每月15日前将作品和登记表的电子版打包报送至县纪委宣教室邮箱tcxj583028@163.com
  来稿作品请注明“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字样,并在文后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管金莉;联系电话:15725296655。
  三、有关要求
  征文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或单位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者,主办方将取消获奖者奖励,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相关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要求。

  附件:1.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作品登记表
              2.山东红色廉政文化征文作品汇总表


                                                      中共郯城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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