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2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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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8-09 | [ 公开日期 ] | 2016-08-09 | [ 有 效 性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企业及拟建项目概况
山东美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住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马路66号,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复合生态板材、复合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木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
根据企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公司拟建年产60万立方无醛木香板项目,项目租赁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现有厂房,建设4条无醛木香板生产线。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土地利用类型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及郯城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美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真玉
联系电话:0539-613090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
联系人:刘世强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102
邮箱:jn1605@126.com 邮编:250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建设地点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选址合理性;
(2)工程建设内容;
(3)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
(4)相应的工程避让建议;
(5)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山东美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美科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