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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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4-12-04 | [ 公开日期 ] | 2014-12-04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办发〔2014〕31号),我县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制定下发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本着全面、重点、实效原则,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由县政府网管中心及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人员通过县政府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公开。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对《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特别是《条例》施行后,2013年以前形成的由县政府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做到逐一核对,逐个清理,全部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确保没有疏漏。
2、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制定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制度。文秘人员撰写发布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没有政策解读内容的,一律不予盖章印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好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同时,建立多渠道发布平台,在新版政府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公开的重大政策、决策同步公开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3、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2013年,我县成立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搜集上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撰写《网络舆情日记》,每周编发一期《网络舆情周报》,上报有关县级领导。并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和乡镇都配备了一名网络信息员兼网络评论员,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控、收集、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在国内各大论坛、网络社区、博客、微博共搜集网络舆情320多条,编辑印发《网络舆情通报》280多期、《网络舆情周报》50期、《网络舆情专报》5期。市县两级网评员共撰写网评1600条,跟帖3800个。接待上级媒体记者36人次,化解负面报道37起。
4、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了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目前,我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均确立了新闻发言人,确保了新闻发言人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建设,依照网站集群的模式,为全县各乡镇、单位建立子网站,实现子网站与主网站数据共享,有力增加了信息公开发布的数量。县政府已于2014年6月1日前开通政务微信,并加入“临沂政务微博发布厅”。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已建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做好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目前,我县开通网站50余个,政务微博、微信10余个,积极发挥了舆论正面引导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广泛传播。
二、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1、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今年年初,我县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了《条例》贯彻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县政府24个部门、1个街道、12个乡镇、3个开发区分别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40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工作落实;61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已基本建立,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机制,规定各单位每年1月底之前,编制完成本单位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了对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定工作,确保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涉事地区或部门按规定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同时尽早发布简要信息,主动、及时地公开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有关情况。
3、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对各单位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014年11月,县政府经研中心、县政府网管中心负责同志分别就新版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页面布局、网站管理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临政办发31号文件要求加强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对全县20个重点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会上还邀请了临沂拓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政府网站后台的管理应用进行了专门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了解,掌握了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技能,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认真制定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培训计划。根据全县工作现状,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就如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
三、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项目信息。目前,县行政审批中心进驻窗口单位已全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60余条,行政审批中心根据窗口布局和工作人员职责,将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办理人员等在触摸查询机上进行了公示。努力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县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改完善《郯城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内容包括实施机构、行政审批类别、行政审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时间、是否收费等,及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调整。全县共梳理汇总64个相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436项(其中,非行政许可172项,初审194项)。经市审改办统一梳理后,我县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24项(其中,非行政许可15项,初审19项)。下一步将按照市审改办统一要求于12月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各单位正在自行梳理各自权力事项,并按照市统一要求,于2015年3月底前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由县纪委牵头筹备科技防腐平台建设,将全县48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纳入科技防腐平台管理,及时将各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具体处罚案件上网公布,确保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
2、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除县委口和涉密部门外,全县69个部门、112个预算单位全部实现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其中,“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车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等项级科目,实现了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在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大大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334余条,提高了政府采购及项目招投标透明度。
3、推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重点公布被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及时公布土地出让信息、土地出让结果、国有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情况。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用地批准和征地有关信息,供群众查询。今年以来,全县共发布各类土地征收信息1000余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20余条,矿业权招拍挂信息25条。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将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实现了阳光征收、补偿透明。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申购方案、报名公告、审核公告、分配方案等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公告。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治理整顿信息公开。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县环保局每周公布《郯城县环境质量周报》,对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及时公开,目前已公布46期。二是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批复信息,并要求重大项目建设环评公告经县环保局签字盖章后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截至目前,已公布建设项目环评批复25期,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及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加强主要污染物治理、排放、监测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核查结果。目前,已发布《2014年度污染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情况》33期,《郯城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46期,增加了环境污染监测信息透明度。
7、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2014年,实现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发布了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相关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
8、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对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加分政策等公开力度。在对保送生、自主招生(含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高水平运动员、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认定工作中,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资格初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对通过审核的特殊考生信息及时利用学校宣传栏和县教育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统一编制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及时公开项目受理、评审立项、项目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加大对医疗服务收费、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县人社局网站公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各项保险补贴申领审批情况等,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重点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完善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 , 县政府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申请3份,其中2份已办理完毕,一份正在办理中。
依据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程序,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组织相关部门就申请内容进行讨论研究,邀请县法制局对依申请答复工作全程把关,属于可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确定为部分公开,对部分公开内容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同时在答复通知书上注明,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明确告知申请人法律救济方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实、做好。
今年,我县组织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并于11月中旬上线运行,新版网站着重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类型,增加了政府信息发布组配功能,将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细化落实到每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直观。但是,由于新旧网站数据库、栏目类型设置等原因,致使新版网站在读取旧版网站内容时出现错误、丢失,县政府网管中心安排专人靠上,加紧调试,确保新版网站在12月份正常运行。截至2014年11月底,我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共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发布政府信息2600余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开发区)共发布各类信息1400余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情况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在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等。针对上述不足与问题,县政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部署安排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临政办发31号文件要求进行逐项检查,逐项整改,逐项落实,并及时上网公布。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安排专人靠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