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山东鹰驰涂料有限公司5000t/a含氟防腐涂料项目属于新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厂址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能源园区。厂地理坐标为N:34°36′45.23″,E:118°18′33.05″。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030m2,总建筑面积3170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综合楼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000吨含氟防腐涂料、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1800吨,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3200吨。项目职工定员人,生产车间实行一班工作制,一班小时,年有效工作日天(共)。本项目总投资5910.15万元,其中固定投资4690万元,流动资金1220.1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272.74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05年(税后)。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鹰驰涂料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经济开发区化工能源园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10639021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9-7205528
传真:0539-7205552
0539-720555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山东鹰驰涂料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