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7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2015-05-15 | [ 公开日期 ] | 2015-05-15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临沂市德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民营企业,拟选厂址为郯城县团结路西段北侧,是一家以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为主的化工企业。该公司拟投资15078万元,建设年产24000吨丙烯酸酯、2600吨预聚物及1600吨光敏剂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建设1座丙烯酸酯车间,生产甲基丙烯酸羟乙酯、甲基丙烯酸羟丙酯、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羟丙酯、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丙烯酸异冰片酯、预聚物等7种产品;1座光敏剂生产车间,生产184光敏剂及1173光敏剂等2种产品;1座184烘干包装车间,主要用于184产品烘干、包装。辅助工程主要建设综合楼、办公楼等,另外还将配套建设仓库、液氯瓶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本项目产品的工艺流程简单,主要产品为(甲基)丙烯酸酯类、预聚物、光敏剂等,副产品为盐酸、亚磷酸等。其中(甲基)丙烯酸酯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崁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少量有机废气,经水吸收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光敏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丁酸、环己甲酸、苯、石油醚等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Cl、Cl2等少量的酸性废气,经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184光敏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上述废水全部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A等级标准及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排入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上述两级污水处理保障后,项目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离心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各类机泵等,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多为机械噪声或空气动力噪声,以上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本项目拟对各噪声设备基础上安装减震垫,对风机安装消声器或消声弯头,同时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采取较好的隔声材料等,厂房采用吸声材料墙板。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为精(蒸)馏残渣、蒸发残渣、废包装物、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精(蒸)馏残渣、蒸发残渣、废包装物、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极大的降低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整体来看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村庄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否影响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和山东省环保局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市德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郯城县团结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769900189。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环保科研大厦;
邮编:276000;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39-720612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4日。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德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