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白乳胶及10800吨白乳胶浆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白乳胶及10800吨白乳胶浆料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地点: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现有厂区内
4、建设规模: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0月投资建设年产3600吨白乳胶以及10800吨白乳胶浆料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现有厂区内,总投资300万元,不新增土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1#白乳胶生产线、1条2#白乳胶生产线、2条环保白乳胶生产线、1条指接拼板白乳胶生产线、2条1#白乳胶浆料生产线、5条2#白乳胶浆料/环保白乳胶浆料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等,目前满负荷运行,可达到年产3600t白乳胶(其中1#白乳胶540t、2#白乳胶1080t、环保白乳胶1080t、指接拼板白乳胶900t)、10800t白乳胶浆料(其中1#白乳胶浆料1890t、2#白乳胶浆料4455t、环保白乳胶4455t)的规模,可实现年销售收960万元,年利润6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0年。
5、周围环境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郯城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现有厂区内,根据郯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项目用地区域属于一类工业用地。
二、拟建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白乳胶浆料固体投料粉尘。
本项目设7条白乳胶浆料生产线,投料口上方配有侧吸式集气罩,含尘废气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然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标记为1#),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1#白乳胶、2#白乳胶缩醛反应工序挥发废气,1#白乳胶、2#白乳胶、环保白乳胶、指接拼板白乳胶聚合反应工序挥发废气,1#白乳胶、2#白乳胶、环保白乳胶、指接拼板白乳胶冷却工序挥发废气,1#白乳胶、2#白乳胶、环保白乳胶、指接拼板白乳胶灌装反应工序挥发废气,白乳胶浆料液体投料过程的挥发废气,白乳胶浆料固体投料过程未收集的粉尘,白乳胶浆料搅拌工序设备的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气,白乳胶浆料灌装过程的挥发废气,乙酸乙烯酯储罐“大小呼吸”损耗。
采取在车间内四周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乙酸乙烯酯厂界浓度、敏感点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AMEG值的要求;甲醛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79)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二分之一的要求;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中PM10日均值的三倍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热交换器排污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热交换器排污水及生活污水一起入化粪池,总废水量为591m3/a(1.97m3/d),废水中污染物COD、SS和氨氮的产生浓度分别为359mg/L、203mg/L和15mg/L,产生量分别约为0.212t/a、0.120t/a和0.009t/a,经化粪池处理后COD、SS及氨氮的浓度分别为250mg/L、140mg/L和15mg/L,排放量分别为0.148t/a、0.083t/a和0.009t/a,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要求》(CJ243-3)中B等级要求并满足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可以通过城市污水管网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G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外环境中的COD、氨氮的量分别为0.030t/a、0.003t/a,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搅拌机、齿轮上料泵、反应釜搅拌机、水泵、风机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95dB(A),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质检废物、过滤杂质、洗釜废渣及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总量为12.693t/a,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5、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均采取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的全过程中将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可靠的抗风险措施,主要风险因素是遇明火引发燃烧、火灾事故,受影响范围一般局限于厂区内。项目不存在剧毒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后,本项目风险水平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白乳胶及10800吨白乳胶浆料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该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个工作日内到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查阅评估报告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自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环境风险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丁主任
电话:15318236006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临沂市环保科研监测大厦
联系人:尤工
电话:0539-7205525
传真:0539-7205525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发邮件时#改为@)
20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