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1-15_B/2018-0124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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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1-24 | [ 公开日期 ] | 2018-01-24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流程》(临人社办发[2016]34号)、《郯城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办法>》(郯人社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成立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11月14日,从准入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中随机抽调5名人员及1名参保职工组成评估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9家零售药店、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考查、量化评分。根据文件规定,将医药机构的得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将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100%比例纳入拟准入范围(得分排名并列的一并纳入)。现将评分分数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分数有异议,可直接向郯城县社保中心医保一科反映(也可向上一级人社部门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本科室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日-2月1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08:30-12:00,13:30-17:00
受理电话:0539-6133605
附件: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评分分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