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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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1-29 | [ 公开日期 ] | 2016-01-29 | [ 有 效 性 ] |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防火板原纸(建筑模板原纸)、3万吨纱管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投资:利用厂区闲置厂房新建10万t/a防火板原纸(建筑模板原纸)、3万t/a纱管纸生产线各1条,同时新建5000m3/d废水处理站1座,配套1台75吨热电联产锅炉,淘汰现有20t/h燃煤供热锅炉。总投资25000万元。
建设地点: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150m的郯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利用现有厂区闲置土地建设,分别位于现有工程西侧和南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方面。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防火板原纸(建筑模板原纸)、纱管纸制浆、抄纸白水部分回用,其余同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废水经物化+生化+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网、毛布,实现废水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热电联产锅炉废气、废水处理站臭气等。
75t/h热电联产锅炉废气经过布袋除尘+湿式静电除尘、双碱法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总的除尘效率约为99.8%、脱硫效率为90%、脱硝效率85%,烟气通过1根60m高烟囱排放,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超低排放要求。
(3)噪声:
本工程噪声设备主要为厂内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室内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根据现状监测报告,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锅炉灰渣外售给水泥厂回用生产水泥,浆渣回用于制浆,生活垃圾由郯城县庙山镇环卫所统一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环境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0531-81666951)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方式:0539-6826766
环评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3号楼303A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31-81666951
电子信箱:sdhbcy@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