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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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5-05 | [ 公开日期 ] | 2016-05-05 | [ 有 效 性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产业园区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园区规划概况
郯城医药产业园位于临沂市郯城县,规划范围北至团结路、东至昌盛路,南至南外环,西至兴郯路,规划总用地约5.03平方公里,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3.56平方公里,配套服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47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面积可达3.61平方公里,其中产业园总建筑面积约为2.81平方公里,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0.8平方公里。
该园区是以医药器械制造业、医药生产业、保健品生产业、仓储物流业为主导产业的医药类产业园区。郯城医药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53亩,建设内容涵盖完整的科研、办公、生产、仓储功能产业链。继而进行二期、三期建设,远期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住宅、医院、学校、商业、酒店等功能,最终形成“一轴、两带、两组团”的规划结构。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产业园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价园区规划建设对当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对园区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的合理性、园区规划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园区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宜度等进行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调整方案和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意见:①当地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③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 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 郯城县南外环与西外环交汇处向北100米路东;
联 系 人 : 杜主任;
电 话 : 13562902619。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编:276001;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0539-7206123。
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