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5-30/2017-021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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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15 | [ 公开日期 ] | 2017-02-15 | [ 有 效 性 ] |
一、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环保局办公楼彩钢瓦拱顶工程
二、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办公楼彩钢瓦拱顶工程 |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5、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必须注明主材标准 |
154400元 |
四、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2、方式:提供下列材料3份装订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地点: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郯城县郯西路98号
联系人:孙科长联系电话:0539-6109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