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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富马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11712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10-08 [ 公开日期 ] 2014-10-08 [ 有  效  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富马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富马酸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郯城经济开发区团结路与西外环交汇处西约170m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富马酸生产线2条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富马酸的生产规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000万元,同时还可解决16人的就业问题。
   5、周围环境概况:项目北为新源路,东邻广宇阻燃有限公司,南为郯城县旺恒科技有限公司,西邻鹰弛涂料有限公司。
   6、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厂区已基本建成完成,并购入第一条生产线设备。
   二、拟建工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产污环节
   项目产生废气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90%)+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排空废气、活性炭投料粉尘及敞露废气,采取车间内强制通风、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经雨水管网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水口出水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及经济开发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此外,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和废水收集、处理措施,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泵、冷却水泵等各种类型水泵、离心机、干燥机、引风机、鼓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强在80~100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室内,设备分别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可以得到较好控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辅材料废包装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及废包装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收集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均采取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的全过程中将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可靠的抗风险措施。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是反丁烯二酸,主要风险因素是遇明火引发燃烧、火灾事故,受影响范围一般局限于厂区内。项目不存在剧毒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后,本项目风险水平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富马酸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该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个工作日内到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查阅评估报告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自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环境风险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丁明春
   电话:1390549225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临沂市环保科研监测大厦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21
   传真:0539-7205538
   电子信箱: lyhksywek@163.com
   
   
   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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