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专项信息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召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cxzf-/2016-11171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11-18 [ 公开日期 ] 2014-11-18 [ 有  效  性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4年12月9日上午10点。
  二、听证会地点
  县物价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1、 简化水价分类。将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五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洗浴、洗车等)三类。
  2、基本水价适度调整。拟调方案为: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由1.20元/m3调整到1.45元/m3;非居民用水由1.50元/ m3调整到1.75元/ m3;特种行业用水2.80元/m3。
  3、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方案为:分三级,各级水价比为1:1.5:3,即价格分别为1.45元/m3、2.18元/m3和4.35元/m3。第一级水量基数为12 m3/户·月(含12m3),第二级水量基数为12 m3-30 m3/户·月(含30 m3),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 m3以上/户·月。以年度为单位作为计量缴费周期。
  4、对低收入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区困难家庭(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一级水量基本水价按原价格即1.2元/m3执行,超出部分执行阶梯式水价。
  四、听证会听证人及参加人
  (一)听证会听证人:
  刘乾  孙夫虎 吴军 汪记海  董玉锋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6名)
  王浩川  北关三居民
  卢爱国  统计局家属院居民
  樊纪强  朝阳路建筑公司家属院居民
  孙中民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夏明华  县第一人民医院
  陈  静  县佳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参加人(7名)
  范天鹏  县人大城环委主任
  万守江  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刘景永  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办主任 
  陈庆叶  县法制局副局长 
  谢印兰  县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庄立平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廖军峰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中队长
  3、经营者参加人(2名)
  成  岩  县水务公司经理
  廖忠丽  县水务公司企管科科长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特邀参加人2名)
  李洪法  水文地质工程师
  韩启忠  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特此公告。  

                                   郯城县物价局
                             2014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