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6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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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4-13 | [ 公开日期 ] | 2015-04-13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现结合项目最新建设情况将中节能(郯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郯城县胜利镇房庄村,项目建成后处理生活垃圾的规模为80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4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14.6万t,建设1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预留1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扩建场地。工程的建设不仅可以处理郯城县主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而且可以利用焚烧余热进行发电。同时,该工程的建设会产生一定的环境、经济、社会影响。本工程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环境因素,其次为项目管理和技术经济。其中本项目的污染因素主要是(1)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2)焚烧炉烟气;(3)焚烧炉炉渣、烟气飞灰及污水站污泥等。但本项目垃圾渗沥液采用"水解酸化+UBF厌氧+沉淀池+外置式MBR(二级A/O+外置式超滤)+膜处理系统(NF)+RO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可保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工程产生的各种固废经过分类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拟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使废水、废气、噪声、污泥的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将把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
目前,本项目正在由山东大学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青岛市企业投资与技术咨询中心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本公示连续公告10日,公示期内敬请对本项目有关于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青岛市企业投资与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反应,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中节能(郯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本强
电话:1521658821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青岛市企业投资与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贾龙千
联系电话:15763336036
Email:15763336036@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情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3)对项目的态度;(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