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1706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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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4-10 | [ 公开日期 ] | 2015-04-10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8800万元。主要从事装饰纸、浸渍纸等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本项目为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复合装饰材料项目(三期),企业决定利用已建厂房并新增制胶设备,用于生产三聚氰胺胶、脲醛胶和酚醛树脂胶,并全部自用于浸胶线,不外售。
本项目生产规模具体为:三聚氰胺胶8000t/a,脲醛胶14000t/a,酚醛树脂胶2000t/a。
本项目生产主要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同时新增反应釜、调胶罐等制胶设备,并依托厂区现有办公楼、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公用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废气: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较为简单,产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不凝气等,分别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以上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从而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废水:项目产生废水量较少,水质简单,统一收集后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重点保护区(修改单)标准后,排入李墨干渠,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反应釜、各类机泵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多为机械噪声或空气动力噪声,以上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本项目拟对各噪声设备基础上安装减震垫,对风机安装消声器或消声弯头,同时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采取较好的隔声材料等,厂房采用吸声材料墙板。同时,由于厂址距周围敏感点均有一定距离,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等,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极大的降低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整体来看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村庄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态度;您对工程已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否影响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和山东省环保厅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郯城县李庄镇祥和路1号;
联系人:蔡新水;联系电话:13792925266。
环评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编:276001;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566834551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25日。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