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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cxzf-02_D/2018-011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03-30 [ 公开日期 ] 2010-03-30 [ 有  效  性 ]

2009年,郯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类16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75条;其他信息214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中国郯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领导、机构设置、政府公文、发展规划、人事信息、领导讲话、政务信息、公告公示等栏目。市民通过县政府网站可可以查阅县级机关、区(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在县档案馆、图书馆和行政审批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询场所。

3.其他形式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设置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全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事项

2009年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基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形式需要进行一步丰富;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一下几点: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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