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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cxzf-30/2017-0328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28 [ 公开日期 ] 2017-03-28 [ 有  效  性 ]

 

本报告由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全县13个乡镇(街道)、3个开发区(景区)和县政府24个部门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务公开工作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10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统计报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郯城”(http://www.t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邮编:276100;电话:0539-6221137;传真:0539-6102214)。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全县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平台建设,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以丰富公开内容,完善监督考核为重点工作任务,以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为最终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人员培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与完善。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工作保障体系。起草印发了《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为全县政务公开质量显著提升提供了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办文稿笺 “公开属性”一栏及时填写文件属性,同时实行扎口管理制度,凡是未填写“公开属性”一栏的,一律不予盖章印发,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工作质量。

二是建立监督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县政府网站栏目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汇总统计政务公开和内容保障情况,根据汇总统计结果,严格按照《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郯城县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进行量化打分。加强检查督导力度,由信息公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开展现场检查,当面督导。考核结果汇总后,形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并寄送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详细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组织部、党校及人社局培训计划。16年3月,我县率先召开了由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乡镇长、党政办主任(秘书)参加的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市政府办公室领导郭景军同志做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16年8月,在北京大学--郯城县政府法治建设培训班上,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就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为题,对推进政务公开的意义、以及当前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10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就新版政府网站上线运行对全县各单位、乡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2016年我县共组织开展专题培训3次,人员460余人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建立政策解读长效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并及时更新。建立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并一并报批,确保公开及时。

2016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条。

(二)健全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机制。一是完善互动交流栏目设置。在县政府网站设立调查问卷、意见征集、政务访谈、市民对话台等各类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发布征求意见信息、调查问卷、单位主要负责人访谈信息,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2016年,共发布政务访谈9期,征求意见类信息10期,解答各类问题70余条。二是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及时传达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通过郯城发布、指尖上的郯城等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312余条。三是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服务功能。2016年,市民服务热线通过健全办理网络体系、实行绩效考核、加大督办力度等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2016年,县热线办共承办热线工单7.1万件,办结率99.9%,满意率95.8%,在全市热线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排名全市县区第一。加大疑难热线工单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例栏目,将市民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例,上网公布,答疑解惑。2016年,共公布典型案例118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规定,制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郯办发〔2016〕36号)、《郯城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有力推动了政务工作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决策和执行落实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决策公开、执行和落实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民意调查、经济社会政策、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审计报告、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管理和服务等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信息。2016年,郯城县共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要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目前,郯城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保留246项,另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4项。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共保留4070项(不包括垂管部门),我县43个县直相关部门责任清单共2508项。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执法部门及时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等信息,同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强化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2016年,共计公开执法监管信息23条。三是强化服务公开。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通过政府网站和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设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栏目,对经审批可以公开的办理结果在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三)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县级及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项级科目。2016年,全县89个部门,146个预算单位的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已全部按时上网公布。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屋拆迁补偿专栏,及时公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申购方案、报名公告、审核公告、分配方案,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依据等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016年,公开保障性住房、房屋拆迁补偿信息15条。二是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土地征收信息专栏,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信息、土地征收公告、征收批复、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2016年,共公布土地征收公告7批次。

(五)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立重点建设项目、ppp项目信息、政府采购等栏目,重点围绕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项目审批、备案、项目基本信息、进展情况、招投标信息、ppp项目参与方式、ppp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的公开工作。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设立社会保险信息栏目,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社会保险收支信息、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信息。2016年,发布各类社会保险信息14条。二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设立社会救助信息栏目,重点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到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特困人员人数、供养方式、供养标准、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2016年,公开各类社会救助信息34条。三是做好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设立教育领域信息、医疗卫生领域想你想专栏,及时公开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义务教育划片、随迁子女入学等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医疗服务机构信息、食品安全标准、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卫生领域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开各类教育、医疗信息45条。

(七)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大空气质量、饮用水安全等监测信息公开力度。设立环境保护信息栏目,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郯城环境微博同时公开发布《郯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周报》、《郯城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周报》、《郯城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周报》。集中公开我县境内3条主要河流断面、2个城区空气监测点位以及6个重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情况等。2016年,共公开《郯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周报》、《郯城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周报》52期,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4期。二是加大建设项目环评、环境监督检查等公开力度。设立建设项目环评、环境监测等栏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全公开,让申请企业或个人充分了解项目审批进程,真正做到“阳光审批”。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不定期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发动群众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2016年,共发布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9期、112条,环境违法信息12期、86件,建设项目验收信息12期。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设立食药品信息栏目,主动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同时,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2016年,已公布食药品抽检信息4期,抽检2583批次样品,行政处罚信息126例,典型案例12例,维权投诉信息47例。

(九)加强扶贫信息公开。设立扶贫信息公开栏目,大力推进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了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人口脱贫计划、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和重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截至目前,已公布扶贫信息16条。

(十)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设立人事信息栏目,重点公开就业创业、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考录、教育培训等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及时公开专项招聘信息、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2016年,共公开大型招聘会信息5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严格按照《临沂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重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财政预决算、保障房建设、土地征收、重点项目、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扶贫政策等信息。公开范围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2016年,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策法规、重点领域信息等各类信息1199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6482条、政务微博1152条、政务微信2160条,其他方式2204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结合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工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2016年改版升级“中国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新版网站共分为要闻、专题、公开、服务、互动、县情六大版块。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统筹设置行政权力运行、财政信息、土地信息、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扶贫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预决算、征地信息、环保信息、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增政务访谈、网上调查、公共服务栏目,及时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访谈内容、网上调查事项、公众服务事项,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网站设计美观大方、栏目合理、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形式丰富,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了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强化全县政府网站监管。建立政府网站读网检查机制,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计分要求,每周对全县政府网站进行读网检查,形成读网检查情况报告。今年,共形成网站检查情况报告40余期。整合关闭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门户网站,在新版政府网站设置各乡镇、各单位子频道,畅通部门、乡镇公开渠道。截至目前,全县共关停政府网站17家,设置子频道71个,保障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新媒体建设。建立新媒体信息发布网络,充分发挥手机网络平台、手机APP模块等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截至目前,郯城县政务服务网站已开通并试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在收到公开申请书后,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文件登记及办理流程汇总,注明申请人、申请事项、收到日期、答复日期、工作流程等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时、准确、规范。

2016年,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规划等方面。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57件,网络申请6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县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县共接到38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

2016年,我县共接到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做好信息发布记录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进行保密检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九、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物业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公开范围,明确了各类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了信息公开格式,建立了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机制,有效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

十、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细化深化现有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的同时,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清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扶贫信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便民。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实行分级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应和回应渠道,及时受理公众诉求公开办理结果,加强互动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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