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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cxzf-02_D/2018-011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03-30 [ 公开日期 ] 2011-03-30 [ 有  效  性 ]

  
  本报告由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2010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郯城"(http://www.t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邮编:276100 ;电话:0539-6221137;传真:0539-6102214)。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2010年,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郯城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并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
  (二)加强统一协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郯城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发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公开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文书,依法有序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丰富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
  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档案馆、图书馆、政务中心设置查阅场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36条。其中,乡镇、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2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4条。
  2010年全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为:机构职能类信息116条,占3.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5条,占2.1%;规划计划类信息121条,占4.1%;乡镇、部门业务工作信息2309条,占78.6%;统计数据83条,占2.8%;其它信息325条,占11.1%。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我县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询场所,方便公众进行查阅。
  3. 其他形式
  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还积极探索创新,拓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设置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10年,我县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四、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被提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比如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平台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力度要继续加等。2011年,我们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保障、就业、环保、教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拆迁、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群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设施建设,指导、督促涉及民生利益比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继续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着力做好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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