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hz/2019-000000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红花镇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1-28 | [ 公开日期 ] | 2019-01-28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编制《红花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等十二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红花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满足全镇人民信息需求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都做到了主动公开。2018年,政府网站、“和美红花”微信平台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292条。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发布信息10条。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红花镇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放政策解读明白纸25000万余份,通过电话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251余次。通过设立热线电话,进行互动交流,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贯彻落实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始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月,因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调动,我镇对政府公开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同步调整,并充实了人员力量。同时,组建了由5名人员组成的政务信息编辑发布小组,明确每人负责一周信息的编写、平台维护等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2018年制定了《红花镇2018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红花镇政府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各单位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信息公开学习情况。一年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市、县政府公开文件,在党委会、两委会、扩大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达46次。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示公开栏等渠道发布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政府工程招标、重点项目环评报告等重点领域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情况报告435余条,进一步夯实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为更好地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8件,无政协委员提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红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院内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确实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8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镇政府政务大厅建设,完善场所、制度建设,夯实人员力量,切实发挥政务大厅联系群众、便民利民、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