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00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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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1-30 | [ 公开日期 ] | 2019-01-30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布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郯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郯城县人民路文体中心B座,邮编:276100,联系电话:0539-622181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郯城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进展。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方面。按照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到秘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社会公开。在对外、对社会公开方面, 重点把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重点予以对外公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从实际出发,采取设置公示栏、政府网站公开、微信微博等方式累计公开政务信息数21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9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5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要求局属各科室单位确定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公开运行。完善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以及重大信息预公开的事项和形式,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发放宣传单、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规范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四审”制度,严把信息报送、审批关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持续规范运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针对社会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以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并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对《申请法律援助须知》进行解读,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答复公众咨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统一由局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局办公室牵头,科室为依托的政务公开机制,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科室业务面广、专业性强等优势,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