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19-00000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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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2-25 | [ 公开日期 ] | 2019-02-25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规定及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相关信息等各类信息276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份,均以信函的方式申请。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分析,认真搜集材料、依据,确保答复准确。7份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问题向我局提请提起的行政复议6起,均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了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三)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通过网上市民对话平台接到市民的投诉、咨询等交流信息0条。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9条,政协委员提案结果12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8]14号)、《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郯政办发[2018]21号)的要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审批结果、权责清单、项目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建设工程竣工信息、双随机抽查等信息。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