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ftz/2019-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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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3-28 | [ 公开日期 ] | 2019-03-28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高峰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镇政务公开的整体情况
2018年,高峰头镇认真贯彻落实郯城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有序开展,不断拓宽深化公开领域,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一)强化责任担当,建章立制 “明规矩”。为进一步拆除党和人民之间的“隔心墙”,架起“连心桥”,高峰头镇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抓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抓公开、促公开的浓厚氛围。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制定《高峰头镇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晰“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严格“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公开程序,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工作方法,整合资源“搭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高峰头镇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载体。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概况和人事信息,完成目录、指南、年报和审计专项报告公开工作,发布政府文件52条,更新重大政务活动、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工作动态204条。开通“高峰讲谈”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精准扶贫、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与咨询服务。严格规范公开内容,通过“以主动公开为主、以依申请公开为辅”的形式,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密切了与广大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三)把握工作重点,强化考核“重实效”。高峰头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主动争取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自我监督,通过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明查暗访、舆论批评、群众举报、上级通报等渠道,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各社区、村及镇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切实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二、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坚持以满足全镇人民信息需求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镇本年度有1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按要求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镇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2019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