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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19-000001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 公开日期 ] 2019-03-27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贯彻落实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十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全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

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贯彻落实2018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坚持顶层设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了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协调有力。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将郯城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打造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模式,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目前共进驻窗口单位32个,工作人员200余人。共进驻审批、便民、收费事项240余项。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驻郯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县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43个部门单位及13个乡镇(街道)及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进行了现场督查,摸清了各部门单位的审批、便民、收费事项的底子,了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坚持实效为重。2018年底,实现了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我县26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平台集中办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各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协同办公,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已初见成效。要求进驻中心事项尽可能现场办结,如不能现场办结的,按法定时间提速75%以上。通过清理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压缩了进驻事项的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步骤。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确保了进驻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90%,限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坚持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自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以来,我县共组织培训4次,参训人数总计达500余人。充分利用“结亲连心活动”、电视、广播、到企业现场办公等形式推广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调整信息公的公开。截止20181231日,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累计公开206条。此外,行政审批服务局还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制作宣传册,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显示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八、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18年,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于2018年5月21日办理完毕,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我局在认真向人大代表反馈的基础上,按照县人大的要求,把我局的答复意见书和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在人大代表建议平台软件系统进行了公开。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发力,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未够全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也需要进一步优化、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使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府信息更加的了解。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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