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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0-00000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9 [ 公开日期 ] 2020-01-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政府形象”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公开内容,拓展信息载体,加强检查监督,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工作动态57条,公示公告3条,重点领域信息32条,人大及政协回复3条,法规等文件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增加1,共25

111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

减少155,共312

711

行政强制

38

减少7,共31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20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责任分工层级不够明确,督导考核力度不大,很难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仍有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三是缺乏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专职人员,在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等方面还需要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县公安局属于行政执法单位,申请政务公开免费,不收任何费用。

(二)贯彻落实2019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19年以来,郯城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郯城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治安乱点整治,围绕宣传打击战果,展示县委县政府及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信息和决心,召开公开退赃大会40余次,以现场宣传、微信微博发布等形式组织宣30余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户政、出入境等“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印制印发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手册,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同时,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制度,通过专项宣传、网页宣传、手机APP宣传、微信推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政策法规2万余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回应公众关注重点或重大舆情5次,参加在线访谈1次,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3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条。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报告。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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