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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nyj/2021-0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公开日期 ] 2021-01-20 [ 有  效  性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了2020年度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郯城县郯东路169号,电话:0539-21083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郯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环境提升的目标,优化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布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2020年,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120条信息。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领导分工3篇;机构设置2篇;主要职责1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2篇;法规文件4篇;规划计划2篇;工作动态65篇;公示公告15篇;双随机一公开2篇;信用信息双公示1篇;事前公开1篇;事中公开1篇;事后公开1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0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1篇。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并指派两名兼职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景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县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增加60,共11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9

增加20,共13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减少156,共329

0

行政强制

23

减少21,共2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共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完善解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对于农业农村局的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应从两个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力度。始终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农业业务信息服务。二是加强融媒体建设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与可靠性。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信息网络双向服务工作,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全县农业农村方面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二)贯彻落实2020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政府公开的规划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提出“公开”、“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审查意见报送局有关领导审定确认。按照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处理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上网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上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管理责任人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单》等制度规范,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未出现失泄密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20年共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0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1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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