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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1-00000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公开日期 ] 2021-01-22 [ 有  效  性 ]

2020年以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概况

(一)及时主动公开。本年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其中公示公告101条,工作动态43条,征收土地信息37条,行政执法公示15条,业务范围清单7条,规划计划2条,法规文件3条,机构职能设置情况4条,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公开和及时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以减少申请,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4件,协助市局调查落实9件,协助县政府调查落实18件。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建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各科室、单位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制度建设。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务信息提供及更新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行。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检查、通报,督促各科室落实主动公开制度。

3、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三审”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四)强化监督保障。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各科室单位做好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强化督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务颁布,都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督促及时公开,对不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9

2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3787.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0

9

18

0

1

1

2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二)贯彻落实2020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充分发挥网站、报纸、杂志等平台作用,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接到县人大11个议案(主办8件,协办3件),县政协8个提案(主办7件,协办1件)。针对19个议案,相关科室认真办理,法规科及时与各位代表、委员联系,征求意见,最后汇总形成答复,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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