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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xs/2021-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公开日期 ] 2021-01-27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郯城县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通过郯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80条信息。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机构职能7篇;法规文件3篇;规划计划2篇;工作动态32篇;公示公告12篇;部门财政预决算2篇。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完善解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对于广电的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应从两个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力度。始终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广电业务信息服务。二是加强融媒体建设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与可靠性。同时积极推进广电信息网络双向服务工作,方便群众了解和查阅全县各类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二)贯彻落实2020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政府公开的规划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具体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公开”、“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审查意见报送中心有关领导审定确认。按照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处理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上网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上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管理责任人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单》等制度规范,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未出现失泄密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没有重点领域信息。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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