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0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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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1-18 | [ 公开日期 ] | 2021-01-18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发布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6221137,电子邮箱:tcxzf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020年,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标准落实“两化”建设意见,高质量打造政务公开平台,聚焦规范、着眼实效,率先在全市编制完成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全省、全市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并被省政府办公厅推荐参加中国地方政府基层政务公开“金秤砣”案例评选。
一是及早谋划争取主动。制定《郯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对2020年重点工作进行进度安排。在全市率先召开培训会议,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编制范围、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首轮编制完成后,第一时间开展集中办公,组织前期从事编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开事项、内容、主体、渠道和载体等要素进行梳理完善。同时,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融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新建县级户籍管理、税收管理等6个栏目及乡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16个重点领域栏目,细化保障性住房、教育信息等7个栏目,按照标准目录要求公开完善政府信息,提前2个月完成省、市要求的组织落实任务。
二是建立“1234”工作体系。坚持1个目标。以“紧贴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体现领域特点”为目标,统一编制原则,规范格式标准,修订完善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融合2种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两种模式,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让群众更明白、更便捷地获取办事指南、查询政府信息。线下查阅场所分为政策宣传和便民服务,线上查询采用一个专题页面,集中发布县级26个领域标准目录,分级分类展示13个乡镇17个领域目录。打造3类规范。以满足公众需求和提供便捷服务为出发点,按照“办事指南、对应栏目、指定网站”三类规范,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每一项公开内容添加跳转链接,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4项功能。建立工作专题,整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山东政务服务网郯城站点资源,集中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办事咨询答复、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四项功能。
三是加大调度督导力度。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期间,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坚持每周与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联系1次,每半月与乡镇具体编制人员联系1次,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指导解决编制过程中的困难问题。7月初,顺利完成26个领域标准目录第一轮编制,相关工作做法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推广并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头版发布。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导,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及督查科对36个责任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掌握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及公开要求。督导检查期间,共规范提升247个标准目录,标准目录与部门业务结合更加紧密,与乡镇工作实际更加贴近。
(二)升级政府网站,建立统一平台
设置首页、政务要闻、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据开放、走进郯城7大版块,优化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基本功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门户作用。发展智能搜索、无障碍浏览、用户中心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网站实用性和便捷性。新建、提升14个专题,集中分类公开重点信息,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进一步完善。严格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做好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建立专栏,及时编制公开2020年度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同时,整合原有栏目,加强信息管理,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统一平台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加强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强化平台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三)大力推进会议公开
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并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建立专题,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进行媒体、图文解读,提供音频播放、视频播放服务。
(四)探索建立政策文件库
设置专门栏目,集中统一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策文件;提供多种形式的分类和高级查询;整合加入规范性文件栏目,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并定期公开备案目录和清理结果。
(五)规范政务新媒体
遵循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明确政务新媒体定位,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对全县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坚持一周一检查、一周一提醒工作机制,填写《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认真办好政府公报
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县级政府公报,按季度统一刊登郯政发、郯政字、郯政办发、郯政办字及本级规范性文件,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对公报刊登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责任差错,确保公报准确性。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5.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七)总计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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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5 |
0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政策传播的广泛性、知晓率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政务公开的思路不够宽阔,公开方式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期盼和需求;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有所欠缺,矩阵效应发挥得不够;四是数据文件下载防篡改、防伪造功能不够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体制机制还未建立。
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上述问题:一是加强与行政审批、融媒体、网信、公安、宣传等部门沟通对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政策解读实效及安全防护水平持续提升。二是规范提升备案新媒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县级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借鉴政务公开专区、基层政务公开等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